宠物进口疫苗包含哪些?
目前,我国认可并允许引进的犬用疫苗种类有七种。这七种疫苗的名称、生产企业、接种程序及预防疾病分类如下表1所示。 表中“注射次数”指疫苗使用前的免疫史(如曾免疫过,则必须提供上次免疫的疫苗品种以及免疫时间); “注射剂数”指本周期内需要注射的疫苗针数。 对患有某些严重传染病的犬,应在疾病初步诊断的基础上,按上述要求及时接种疫苗进行预防性治疗。对疫苗接种后有可能发病的危险人群也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。
在以上各种疫病的预防中,除狂犬病需特注外,其他各项均需按规定进行连续免疫注射,每次注射应比前次注射增加一针,直至完成规定的全程注射。严禁无原则地加大剂量或减少针数,以防产生免疫抑制甚至免疫反应。
狂犬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还包括以下几点
①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和有关规定,严格管理病原微生物,防止因实验感染、非法交易和滥用等致使该病的发生和传播蔓延。
②加强检疫工作,禁止疫病流行区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国境。
③大力推广安全科学的畜种繁育技术和免疫接种技术,做好犬瘟热、细小病毒病等常见病毒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。
④积极推广消毒灭源措施,做好犬场的清洁卫生和日常消毒工作,切断传染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