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有犬舍吗?
根据《上海市犬类管理条例》规定,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,每户只准养一只,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。严禁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藏獒、澳洲牧羊犬、德国牧羊犬、杜宾犬、狼狗等37种烈性犬和身高(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)超过40厘米、体长(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量至尾根处的长度)超过50厘米的犬类。饲养犬类需办养犬证。对于违法饲养规定的犬类,将没收犬只、吊销养犬登记证,对单位处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,个人处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。对未取得养犬登记证的犬只,视为无主犬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