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染病人死后怎么处理?
当人去世后,遗体的处置程序是这样的:死者家属通过殡仪馆提出申请——辖区街道办事处、居(村)委会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核实——区民政部门发给火化证明——殡仪馆进行遗体火化。其中,对于“正常程序”中所指的“正常人”以外,还有传染病病人、无人认领的遗体等特殊情形。对此,有关部门都有详细规定。
例如,对患有艾滋病、炭疽病等高度传染的,如有明确地址和家属的,应通知死者家属安排其尽快火化;死者家属拒绝配合或无明确地址和家属的,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有关医学鉴定书,经区民政部门批准后及时火化。对于其他传染病病人,则应在24小时内火化。
在实际操作中,对于患有高度传染疾病去世的人,由于其病原程度较强,为避免可能的交叉感染,民政部门会派殡葬专用车,同时根据具体患病情形配备相应的防腐防毒设备前往交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