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大型犬什么?
在西安地区饲养犬只,需要遵守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》要求,该条例于2003年8月26日起修订执行,明确限养区域内禁止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。
条例所称大型犬,为成年犬体高60厘米以上(含本数)的犬只;烈性犬,为牧羊犬、牛头犬、保安犬、大丹犬、比特犬、斯塔福、秋田犬、雪橇犬、阿拉斯加犬、加拿大犬、狼犬以及血统纯正的流浪犬。
条例在2014年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修正,修改内容为新增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,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,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年检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