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窝金毛最瘦的能要吗?
最近,一窝金毛幼仔中,最瘦的那只以超低价格被人收养。网友“毛宝宝”把这只金毛幼仔的图片发到网上,并配文“最冷的狗肉冻”——因为太瘦,以至于四肢感觉像木杖。
对于此事,不少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有人认为,既然最瘦的要价1000元,那就表明其父母认为此子能卖这个价。那么,这位网友以500元买回来也算是占了天大便宜。不过,也有人认为这只金毛既然那么瘦,就说明它的体质不怎么样,容易得病,“病秧子”自然价贱。
其实,有关狗狗“虐待”和“善待”的争论,一直以来都没有停止过。在我看来,此类争论都没有什么实质意义。因为,动物永远都是人类情感以外的东西。对于生命,我们应该敬畏,但不应该有无谓的怜悯。当你把一条狗看成是无情的东西的时候,你就不会为它的境遇而伤感;当你把一条狗看成人性的一种映射的时候,你就会为它的命运而哭泣。不管你怎么看待狗,对于一窝尚未睁眼的“金鱼”,你能说它们的父母是“虐待”吗?
再说“善待”。在我看来,“善待”不应该是无偿的,虽然,从道义上你应该对“无家可归”的宠物伸出援手的。但是,从你以后要与之相处的长久生活来说,你付出得越多,今后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多。更何况,对于一窝还没有睁眼的幼犬来说,能否养活都是个问题。
不过,即使这只“最瘦”的金毛宝宝被好心人收养,作为主人的你,应该对其喂以优质食物,注意其保暖问题,并适时打疫苗,做好日常清洁。从道义上讲,对于一只狗,你这样做没什么不妥;但从法律上来讲,你这种行为有可能违法。
国家林业局2009年发布了《宠物饲养管理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,其中第29条第5款规定:“禁止擅自饲养、抓捕、繁殖野生动物。”而在该征求意见稿造成的第30条第2款中,还规定:“因科学研究、民间养殖、宠物饲养等特殊情况,需要捕捉、饲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的,必须持有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饲养证。”也就是说,如果你想为没妈的小狗买个“窝”,你就必须获得政府颁发的“饲养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