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狗证在哪办?
办理条件 养犬人拥有合法身份证明,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; 所养犬仅为限制养犬品种(大型犬、烈性犬); 已按规定接种狂犬疫苗;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为限养区的养犬的,还应当符合当地市政府规定的规模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养殖条件。 注意:外地户籍需携带本地居住证。
办理材料 个人身份证(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)原件及复印件,非本地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。 户口本(单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)。 《动物免疫证明》原件复印件(盖有动物防疫机构戳记和接种员签名的免疫档案复印件)。 犬只照片(10张,大小1寸,底色蓝色)。 养犬登记申请书。
单位办理:还应提供《税务登记证》原件和复印件、法人资格证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--受理审查--领取证件 养犬人应当对其所养犬只进行犬类传染病预防接种,并取得农业部制定的统一印制的《动物免疫证明》。
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养犬登记,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,发放《养犬许可证》及犬牌。 有效期: 每年年检一次,年检时间自当年5月1日至6月30日,逾期不办的,原证作废; 期满前一个月办理延期手续,逾期办理的按无证处理。
相关费用 办证费200元/每犬,其中:证书工本费10元/每犬,信息采集费50元/每犬,注射疫苗费140元/每犬。 委托代理收费100元/次,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采集信息的,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领,但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,被委托人在代领证件时需带齐本人及犬只的相关证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