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乐死狗狗合法吗?
2018年7月9日,北京首例宠物安乐死手术在北京市动物医院施行完毕。 这是一起“有罪”的安乐死案件(即狗主人被罚款一万)。 事件经过是: 2016年底,赵女士饲养的小狗生病死亡后,她将其埋入花盆中,之后其养父母将花盆转送他人。2017年6月底,赵女士因违反《北京市养犬规定》被行政处罚,并责令对其犬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;但此后半年内,赵女士并未进行无害化处理,致使犬只尸体腐烂。 直到今年4月份,有关部门找到了宠物主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,才找到宠物主人实施强制处理措施—送到医院进行尸体的火化处理。
这里要强调的是,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作为自然人,对私人财产有支配权、处置权。所以,把狗埋了,这属于自然人的正常行为,只是违反了相关政府规章而已。但是,狗的主人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!而且,由于宠物医生的不法行医帮助实施安乐死的举动,还导致了医疗纠纷的发生…… 所以这起事件中,真正违法的是实施安乐死的宠物医院。
那么问题就来了——为什么给狗子实施了安乐死之后,医院没有受到处罚呢? 原因在于,目前全国没有针对宠物安乐死的立法。因此无法可依,也就谈不上行为了对不对。
而北京首例宠物安乐死之所以会被判决为“有罪”,是因为依据原《北京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〉办法》第二十四条第(七)项的规定进行处罚——“未经免疫或者免疫不合格而出入屠宰场”。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,当事人被罚一万元,已经低于当时同类案件的最高罚金数额五万元人民币,并且当事人还“免予行政拘留”。 这起“案件”最后以“依法处罚”的方式草草收场了,可谓是一波三折.......
其实,关于宠物安乐死的问题,一直争论不休。因为国内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来对其进行规范。 但是,国外对于宠物安乐死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。比如瑞士的《动物福利法案》中就明确规定:如果一只动物的生命或健康受到了无法承受的持续痛苦时,应该考虑给予它安乐死。 在荷兰,安乐死是被视为一种治疗手段,而不是非法的杀人活动。而在加拿大的一些省份,安乐死则是一种合法的医疗服务项目。 当然,我们也不完全赞同国外的安乐死制度。毕竟人是有感情的。当自己的宠物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,做主人的是很难做出决定的。
不过话又说回来,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,相信将来会有更完善的法规体系来约束我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风气。 到那时,我想没有人愿意看到宠物主人在爱犬濒临死亡之际,却还要经历“生离死别”的痛苦吧~